居于长江流域的古濮越人,正如《汉书·严助传》所言,是“水行山处”之民,故他们死后施行了与“山”、“水”有密切关系的崖葬。当然,此葬俗还同濮越人的生活习性有关。濮越人之“濮”字,从水从人,《说文》亦说,濮字从水,说明濮人即“水人”,为水上人家。
古代濮越民族的生活习性对其葬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古濮越人生前善于用舟,死后以船为棺安葬,乃自然之事。正如马克思所言:“生前认为最珍贵的物品,都与已死的占有者一起殉葬到坟墓中,以便他在幽冥中能继续使用。”[33]在崖葬早期,大概还没有专门作为葬具的船形棺,而以死者生前使用的船(独木舟)作为葬具。因此船形之棺,应是肇始于独木舟。
那么,以舟代棺与古濮越人的灵魂信仰有何关系呢?其实,他们是把船作为其灵魂归宿的载体。在他们看来,同他们密切相关的船只,会把他们的灵魂载回故乡,或驶向另一美满的世界去。四川船棺有的棺内还有木棺,船棺起着椁的作用。《武夷山志》卷六载:“又有四船,俯仰相覆,亦盛仙函,船皆圆木刳成,半枕于洞中,置函二十余。”、“内有船盛仙蜕数函。”既有函盛尸体,还要外套船棺,这就有力地说明船棺除了具有一般棺的作用外,古濮越人还赋予了其载运灵魂的功能。在古濮人看来,唯如此方能让死者灵魂得以安宁,达到取悦亡魂的目的,恰如列维-布留尔说的,人死后的“葬仪防止死者今后再混入活人中,并把他引进即将作为一员去参加的那个社会中……死人从遵守规定中得到了回报,心安理得,于是不再要求什么东西,从而,活人也不用再害怕什么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