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疑问,最高人民法院以典型案例给予明确解释。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推文“招录中发现怀孕的女考生?最高法给出这样的答复”一文,阐述了最高院2018年底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一备选女法官路聪怀孕无法完成体检,不但没有因为其怀孕不选她,反而先为其办理借调手续,等其终止妊娠补拍胸片完成体检手续之后,于2020年6月为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这让路聪顺利实现升职生娃“双生(升)”的目标。最高法以实际行动依法保障女性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也用行动回答了大家的疑问,即,招录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因女性劳动者怀孕而拒绝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