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诠说明显违背了马克思的原义,郭氏没有意识到,马克思对“亚细亚社会”这一概念的使用,特别是对中国社会的描述,恰恰不是按西欧社会发展阶段设计的,而是解说东方社会长期停滞状态的一个专门术语,因为马克思认为公社土地所有制在中国的消失,并没有显著瓦解亚细亚生产的经济基础。[20]列宁更是在1911年强调了“东方制度”即“亚细亚制度”的特殊性和东方的停滞性,他把这种社会的极端停滞不前状态归咎于“完全家长式的前资本主义特征和商品生产及阶级分化的极不发展”。[21]可见列宁也未把“亚细亚”视为五个发展阶段的一个环节加以考虑,而是把它作为中国停滞不前的特征予以概括的。
和郭沫若正好相反,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却基本借用了马克思等人对“亚细亚社会”即东方社会的基本理解,把中国历史描绘为一个依靠中央集权严密控制和通过广泛社会动员维持其基本体系常年运转的停滞的社会。魏特夫的解释一贯被史学界视为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范本,可他对“亚细亚社会”的历史性研究恰恰是马克思判断东方社会性质的原义的延伸和发挥,所以我们还不如说,其理论仅仅是反斯大林主义的一种反映。而郭沫若对东方社会理论的读解和修正则又与马克思的原义相去甚远,可这种修正又恰恰是当时进行革命社会动员所需要的。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处于革命动员状态下的史学是如何被灵活运用而服务于政治话语的构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