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知道,一个人在作出各种制度安排和行为选择中,总是存在着名义上如何和实际上怎样的两种情况,因而形成了名义的结构和实际的结构。二者相互依赖,互为存在的前提,就像我们人和自己的影子一样。名义结构具有统一的、公认的和显现的特征,起着某种框定和规制的作用。所谓名正才能言顺,所谓治世之道从正名始,都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实际结构具有多样的和隐性的特征,是真正起作用的东西。它们之间既存在着一致之处,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因为,名实相符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客观的内在趋势,不是实际结构向名义结构靠拢,就是名义结构发生变化,采取符合实际结构的变化。
但是,二者之间总是存在着不一致和不相符的情况,这就是矛盾,也是变化的根源。而且这种不一致和不相符的情况随时都在变化之中,就像不能两次跳入同一条河流中一样。这就给了我们行动以很大的自由,使得我们可以在名义结构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变通的方法,作出各种看起来有悖于名义结构的实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