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师爷不失时机地告了一个刁状,御史跟地方官不对付乃是普遍的规律。
同时也是表白自己的忠心,自从地震以来,东翁心情不佳,动辄发怒,人人都知道李知府怕是要倒霉的,故而没人敢触他的霉头。
不过余师爷知道李知府走了万首辅这条路子,是不可能倒的,最多平调,所以当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时候,反倒是烧冷灶的最佳时机。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余师爷此时表现得就越发的忠诚。
李知府却是不出意料,这本就是他昨日跟焦巡按商定的事情,兵贵神速,不能再等江泉县那边收集的证据了,拿下方唐镜的证词,直接将案子定性,事后再找证据不迟。
重点就在方唐镜这边,既然并没有了结,就让自己将其了结了它。
自己亲自出面劝说,也算是给足了方唐镜脸面机会,再不识时务,便当场杖毙了事,任谁也无话可说。
朝廷虽明令州县官不许施以死刑,却也有变通之法,准许州县官不经通报,对犯人施以最高六十至一百的杖刑,若犯人受刑不过而死,有司官员概不用受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