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说,道德中包含着这样一种上帝之眼的观点。最基本的教导是以这种观点为基础的。这条所谓黄金律可概括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教给孩子们道德观点时,总力图使他们学会设身处地,我们会对他们说:“如果那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样?”“不要作恶”这一最易于接受的道德原则,只不过是阐明,这种禁止的最一般形式。因为作恶是行善的对立面。行善就是对另一个人行善。如果他遵循(自利的)理由行事,他就会只为自己。作恶就是对另一个人做与对待自己的理由相反的事。损害另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做了他不喜欢的事,这些都是这种行为所采取的具体形式。杀人、残忍、制造痛苦、致人残废、刑讯逼供、欺骗、诈骗、强奸、通奸都是这类行为的例子。它们都违背了“可逆性”的条件,也就是说,在我们能讨论的行为中应是对每一个人必须是可接受的那种条件,不管他在它“给予”的一端,还是在它被“接受”的一端。
相关影视:韩剧海云台高清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