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书体各有特色,献之虽也精于隶、行、草、章草、飞白、八分诸体,而不及父,然仅季孟之差耳。羲之笔多骨力,献之则媚趣过之,行、草尤为突出。他们都对我国书法艺术做出了极其杰出的贡献,真所谓“父子联镳,轨范后昆”。
六、萧子云突破飞白古法
萧子云(487—549年),字景乔,兰陵(今江苏常州市西北)人。南齐豫章王萧嶷第十一子,仕于梁,历官秘书郎、太子舍人、尚书左丞、侍中等。勤学有文采,年二十六著《晋书》,尤善书法。在梁末侯景之乱中,子云逃往民间;太清三年(549年)三月,宫城失守,东奔晋陵(今常州市),饿死于显灵寺僧房,年六十三。
萧子云少习二王,晚学钟繇,取法前贤,而“微变字体”,多所创意。善草、行、小篆、楷、隶、章草,诸体兼备,又创小篆飞白。“及其暮年,筋骨亦备,名盖当世,举朝效之。”梁武帝论其书曰:“笔力劲骏,心手相应,巧窬杜度,美过崔寔,当与元常并驱争先。”[73]甚至称其书堪与“二王并迹”。梁代袁昂盛赞其书“如上林春花,远近瞻望,无处不发”[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