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她问过他喜欢什么,那时候的雷修远回答不出来,此刻他发亮的双眼和不自觉开始比划的动作已经在诚实地告诉她,他有喜欢的东西了。
“你啊,跟我师父还挺像的。”黎非一面慢吞吞地写字,一面笑吟吟地开口,“都喜欢探索那些人所不知的地方,轶闻啊传说啊,满屋子都是书。”
雷修远还嘴硬:“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而已,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黎非笑道:“喜欢就喜欢,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你以前就是这样,现在还不改改?”
雷修远忽然沉默了片刻,低声道:“以前我是怎样的?我是说,在中土的时候。”
黎非笑着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举起手里写满字的纸晃了晃:“这个说来话长,以后我每天给你说一点儿,你每天教我认字,公平吧?写完了,你看看。”
雷修远并没因为她玩的这个小花招而冷脸,他拿起那张纸看了看,忽又见她右手手指上黑乎乎脏兮兮一片,眉头顿时蹙起:“写字还能弄得满手脏?”
黎非耸耸肩膀:“炭条就是这样,我又没带墨水毛笔在身上。”
对了,她只身来到海外,这几个月都露宿山林,三餐无定,连炭条都是从村民的垃圾里偷偷捡来的。有好几次他夜里离岛出去逛,都会经过静山,每次都能见着她睡在树干上的身影。
雷修远停了一会儿,起身拧了块帕子丢给她:“把手擦干净,我来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