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项因新式教育而得到大发展的艺术是舞蹈。民国之前,中国舞蹈主要可分为民间舞蹈和戏曲舞蹈两大类,而以戏曲舞蹈最有代表性。辛亥革命以后,欧阳予倩、梅兰芳等对戏曲舞蹈作了很大改进。但真正影响中国传统舞蹈教育体制的是当时欧美舞蹈团体不断的来华演出和电影业在中国的发展。民国以后,由于学校教育制度的更新,幼稚园、小学、中学和大学的科目中都普遍设立了体育及韵律活动课程,其中幼稚教育国民小学低年级的这类课程主要是为了启发幼童的知识和生活,并以唱歌游戏的方式进行教学,名为唱游。每个单元的教学又化为舞蹈,并伴之以音乐。1922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新学制,正式规定将舞蹈教育纳入大中小学的体育课程。1932年,教育部又修订了体育课程,将舞蹈改称为“韵律活动”,参考采用当时世界上最新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也颇为丰富,有中国民间舞蹈、世界各国民间舞蹈、土风舞,以及舞蹈基本动作步法等。开设舞蹈课程的学校,从1905年起,有金陵女子大学、上海女青年会体育师范学校、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女子师范专科学校、江苏优级师范学堂、长春女师大、吉林师大等。它们为民国时期舞蹈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打下了中国近代舞蹈新生的基础。这一时期,为舞蹈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有程仪凤、陈英梅、余施冰兰、余子玉、高梓、凌佩芬、俞淑芬、吴晓邦、戴爱莲等人。20世纪20年代以后,舞蹈研究机构也纷纷建立,其中最著名的是1931年吴晓邦在上海设立的“晓邦舞蹈研究所”。吴晓邦和戴爱莲在国外接受过专门的舞蹈教育,他们把舞蹈专业化的表演形式、与舞蹈教育基础方法及内容等介绍到国内,开中国现代舞蹈教育风气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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