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人民军于1948年2月8日成立,同时实行军衔制度。初期,朝鲜的军衔设置和军衔标志受苏联影响,与二战后期的苏军基本一致,共设5等18级。具体区分为: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这其中,大校军衔是朝鲜的首创,作为副师(正旅)级军官的编制军衔,与其他国家的准将相对应,并影响了中国、越南等国的军衔设置。此后,朝鲜军衔又不断有所调整和添增,逐渐形成了具有朝鲜民族特色的军衔衔称和体系。
1953年2月,为纪念朝鲜人民军成立五周年和表彰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副司令官崔庸健在指挥”祖国解放战争”(即朝鲜战争)中的功绩,设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元帅和朝鲜人民军次帅军衔,并授予金、崔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