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老子的三宝之一“不敢为天下先”的最好例证。
第68章 不争之德,用人之力
【引语】
这一章是专从用兵的意义上讲战略战术的原则。其中心意思在于阐明上一章所讲“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的道理。他要求人们不逞勇武,不轻易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以不争从而达到争的目的。老子认为,这是符合于天道的,是古老的准则。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③,古之极。
【注解】
①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②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③配天:符合自然的道理。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
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
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这是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
【深度剖析】
本章讲用兵作战的道理,就“勇”字开始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