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人普遍流行指腹为婚,或孩子幼小时便由父母或媒人约定订婚。约定之后,等儿女长大,双方有一方发生变化,如变贫致富,都不得反悔。订婚要下聘礼,官民有制。官一品不得过七百贯,三品以上不得过五百贯,五品以上不得过三百贯,六品以下及上户庶民不得过二百贯,中下户不得过一百贯的限制。另外也有用牛马作聘礼的。
成婚之礼,新郎要先期行拜门礼。夫婿由亲属陪同,带着钱物酒肉前往女家,行“男下女”礼。至时妇家男女老幼,皆坐在炕上,男婿在下一一罗拜。礼毕之后,将所带马匹牵来,由岳丈选留,一般留不过十之二三,选不中者,甚至将婿之坐骑留下。女方留下一马,回赠衣服一套。
婚既成,男子要留在女家,充当仆人,服劳役。经过三年之后,带着妻子和她的陪送财物,回到自己的家里生活。陪嫁财物,如富贵家,除成群牛马(上百数)外,还有奴婢在内。至于贫困之家婚嫁,就没有一定的形式,更没有太多的财礼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