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嘉庆毕竟只是嘉庆,而不是康熙。这是患得患失者与大刀阔斧者的区别,也是术与道的区别。不过嘉庆没有想到,求术得术,他的报应或者说帝国的报应很快就来了。因为没有对腐败现象斩草除根,腐败也就遍地开花了。这其中最典型的是从嘉庆元年(1796年)开始至嘉庆十一年(1806年)案发的直隶官员贪污窝案,涉及24州县,共贪库银31万余两。此案牵涉人员之广,发案时间之长,涉及州县之多,作案手段之猖狂,都是前所未有的,以至于嘉庆后来震惊地说:“将国家正帑任意侵吞,明目张胆,毫不忌惮……为从来未有之案!”
此外还有湖北武昌五县任意侵吞库银案,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虚报户口贪污杀人案,湖北襄阳道员胡齐仑侵蚀军需案,等等,都是当时轰动一时的大案要案。
更要命的是不仅地方官员大量涉案,连查案的官员也陷进去了。嘉庆十一年(1806年),总管内务府大臣、刑部侍郎广兴到山东查案,受贿白银数万两,后又到河南查案3次,共受贿白银23000两。在行贿人中,竟然包括河南巡抚马慧裕以及当地司道等。所以嘉庆帝国的官场腐败可以说是双重的,一方面查案人有问题,另一方面被查的当地官员也有问题——以帝国之大,要找一块净土确实不容易!